
稅務局說明,本次自治條例修正在自住減稅部分,就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供自住,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者,稅率由1.2%降為1%,預估南投縣將有5萬餘戶屋主受惠,平均每戶可減稅約680元。
針對非自住多屋族部分,將適用較高的差別稅率:持有1戶為2.6%、2至4戶每戶3.2%、5至6戶每戶3.8%、7戶以上每戶4.8%。但若將房屋出租且申報租賃所得達南投縣一般租金標準,或繼承取得之共有房屋,均可適用較低1.5%至2.4%稅率。另為鼓勵建商加速釋出房屋,按待銷售房屋的持有期間課徵差別稅率,銷售期間2年以內可適用較低的稅率2%至2.4%;銷售期間超過2年適用稅率為3.6%至4.8%。
稅務局特別提醒,新制實施後,自住住家及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額至少相差1倍以上,為了節省納稅人荷包,請務必在明(114)年3月22日(適逢假日,順延至3月24日)以前儘早辦竣戶籍登記,以適用自住用稅率。
民眾如要進一步瞭解房屋稅新制,稅務局網站設有「房屋稅2.0」專區,提供相關法規、Q&A、懶人包及影音宣導等供民眾參閱,如有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96969洽詢。【南投縣政府稅務局廣告】
圖文:南投縣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通過。
南投縣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