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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屯鎮第19屆鎮長自113年11月25日起由縣政府參議簡青松代理

2024-11-20 | 頭版新聞, 健康養生, 生活娛樂, 綜合新聞

【記者張德欽、張珊瑜、張祐瑄、張耿慈、官庭瑪/南投報導】草屯鎮鎮長簡景賢於113年11月18日死亡,縣府依地方制度法第82條第1項規定,核派縣府參議簡青松代理,以利鎮政之推動。
有關代理鎮長宣誓就職及交接典禮,訂於113年11月25日上午9時30分在草屯鎮公所2樓會議室舉行,將由縣府民政處處長林琦瑜擔任主持人,並由主計處處長陳美秀擔任監誓人及監交人。
另因簡鎮長任期未逾2年,縣府已函請本縣選舉委員會依據地方制度法第82條第4項規定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個月完成補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