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大鋐指出,經濟部水利署三河局先前就「烏溪水系支流筏子溪河川區域」因應水利工程完工後,重新檢討河川治水線,致筏子溪沿岸行水區範圍有所變更,土地影響總面積約13.57公頃。因此在108年7月26日函文給台中市政府進行檢討變更。
楊大鋐關切目前進度如何?都發局局長李正偉表示,就河川治理線變更影響河川區域變更,中市府先前於111年9月曾函文予三河局循個案變更的方式報請都發局辦理,但三河局表示其並非都市計畫主管單位故無相關權限,因此現在該案恢復到通盤檢討程序,通檢時程有被拖延。
楊大鋐批評,這是都發局長期本位主義、漠視人民權益所致。從108年公告至今已是第五年了,人民的財產被市府束之高閣,人民為此轉向他陳情。他也發現都發局一直以都市計畫法第27條畫地自限,認為這是中央的責任、要由中央辦理。
楊大鋐說,依都計法第27條規範,係指避免重大災害之發生、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需要、配合中央或地方興建重大設施需要,而有迅行變更之必要時,各都市計畫擬定機關始能辦理。
楊大鋐強調,今筏子溪的水利工程已經完工了也無辦理的急迫性,因此都發局應回歸都市計畫法第26條的精神「依據發展情況並參考人民建議作必要之變更,每3年內或5年內進行通盤檢討。」
楊大鋐說,都發局從108年以來的態度消極、一直推託,造成近千民眾權益受損,何況還不只有西屯區,是以整個筏子溪河川區域變更土地計有972筆土地受到影響,分別為西屯區378筆、南屯區398筆、烏日區104筆、大雅區92筆。既然現在已經換新局長上任,那麼就要有積極的作為,要求都發局今年度就要提出通盤檢討。
圖文:市議員楊大鋐指「筏子溪河川區域變更 都發局束之高閣、未進行通檢!近千筆土地無法回歸農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