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父表示,目前住所的磚造平房非他們所有,乃是親戚之房子,因親戚於40年前於台北買房並搬遷,空出之房子就無條件讓他們居住。又表示,他因11年前一次工作意外被鐵管壓傷,致脊髓第2~3節處神經受損無法恢復,須時常自費至醫院灌「骨水泥」,花費非常高(每次約3萬元),所以走路當中會無預警癱軟在地,領有中度身障手冊;而他的太太(即義務人母親)也因12年前被檢查出腎臟出問題,必須靠洗腎才能維持生命,也領有極重度身障手冊。
曾父又說,義務人為其次子,為了治療他們夫妻兩人之病痛,前幾年就和他的哥哥(即曾父長子)先後向銀行辦理信用貸款2佰多萬元以支付他們醫療費用,但因金額過於龐大,一時也還不出來,因此皆被銀行聲請民事執行,目前兄弟兩人每月2~3萬元的薪資,也都受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扣薪3分之1中。由於房間僅約10坪,因此目前僅其次子(即義務人)與他們夫妻同住,他們夫妻住房間,而次子僅能在客廳簡易以「躺椅充當床鋪」睡覺了。
「執行不忘關懷」,在瞭解義務人生活困境後,書記官返回後隨即將上情呈報,彰化分署郭景銘分署長也即啟動關懷機制,除指示將案件通報彰化縣政府社會處關懷外,也特地於本(1)月5日前往義務人家中,並代表「彰化分署愛心社」捐贈三千元,以表達關懷及年節祝賀之意。曾父對郭分署長親自前來關懷深表感動,表示會將美意轉達給他的兒子,也會在經濟好轉時馬上將積欠案款繳清。郭分署長也祝福他們夫妻身體早日康復,並勉勵他們應保持樂觀,相信很快就會走出生活困境;而隨行的行政執行官也表示曾男所滯欠的案款會予寬緩執行,請他們安心過年。曾父也再次對分署的關懷表示感謝。
圖文:父母皆身障 兄弟不棄貸款支付龐大醫療費致生活陷困境 彰化分署愛心社春節前夕關懷「以椅當床」義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