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雲林監理站陳啓文站長表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規定,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或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時,均應暫停讓行人先通過,並與行人保持3公尺以上距離(約1個車道寬度或行人穿越道上3個枕木紋的間隔)。違規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或48條第2項規定,最高可處罰新臺幣6,000元。
監理站呼籲汽機車駕駛人接近路口時,應減速慢行,並且左右察看有無人車,相互尊重和禮讓,提升安全及建立友善交通環境,從你我開始做起。
圖文:雲林雙鐵停讓宣導、小黃運將作伙來。
雲林雙鐵停讓宣導、小黃運將作伙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