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發局說明,依「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規定,工廠應檢視儲存場所之保留空地、安全距離、擋牆、建物構造、出入口、圍阻措施、分類分區儲存、設置保安監督人、設置標示板等,企業及工廠負責人皆須符合相關規定。
經發局表示,經濟部正研擬提高未依規定申報工廠危險物品罰鍰額度,後續將結合中央及地方有關機關加強查核,切勿心存僥倖,須保持工安意識,誠實申報危險物品,做好危險物品標示、儲存等必要安全管理工作,營造安全生產環境。
經發局說明,工廠危險物品網路申報網址為https://serv.gcis.nat.gov.tw/fdas/fda/dangLogin.jsp。另考量危險物品之管理涉及跨部會法規規定及相關專業知能,業者如有輔導需求,可透過經濟部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免付費電話(0800-000257)提出申請,將由專人提供協助,或洽詢經發局工商登記科(04-22289111#31300)。【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