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中說,當時的法制局陳朝建局長表示,顧問方昇茂目前並未兼職,無須列席備詢,市府一切符合法規,依法辦理。市議會為求慎重,已函請內政部釋疑,內政部正式公文函示,依據《地方制度法》第48、49條規定,機要顧問並無列席報告、備詢及說明之法定義務。
李中表示,法律已有明文規範,就表示蔡壁如市政顧問她的官還不夠大、無需到場;請民進黨綠營民代要標準一致,當時既然也不讓方昇茂顧問來,現在就不要向市政府提出違法要求,那只會讓市民更對民進黨的雙重標準更加厭惡。
圖文:方昇茂顧問權勢滔天都不用備詢 綠營就不要再糾結蔡壁如了!
方昇茂顧問權勢滔天都不用備詢 綠營就不要再糾結蔡壁如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