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席知道市府農地利用管理科,在上週二有請各農會、休閒農業區、休閒農場及農再社區派代表來市府參加說明會,而內政部6月底就要截止接受異議,來參加的團體代表,也沒有辦法短時間內遍告農民鄉親或解說清楚,請農地利用管理科到關係最大的山城區,至少再辦一場說明會,讓更多的農民鄉親弄清楚這個新法與他們的切身關係有多大。
我們非常不滿的是:中央的「國土計畫法」宣稱是為了保護台灣的水質水量,但非常諷刺的是主管的相關單位:「國產署」強制收回一大堆林地,卻從未好好管理,任其荒蕪,更從未造林,而「林業署」現在重視的是休閒、育樂,卻不是造林。「水保署」又做了些甚麼?難怪台灣的地面水利用率只有18%,其他的都流入大海。
最可惡的是:中央他們不自我檢討沒有善盡責任,卻把責任全推給水源水質保護區的農民,不但大舉加重罰款,從原來的6萬、最高30萬,提高到最高1000萬元十二年徒刑,還納入「民眾檢舉獎勵機制」,以鉅額獎金鼓勵民眾去檢舉,台灣的交通違規,好不容易才剛廢止檢舉獎金制度,現在中央又要來實施這種會害農民傾家蕩產、出人命又會一堆紛爭抗議的「獎勵民眾檢舉機制」。
水源水質保護區的發展,本來就受到不公平的限制,現在,最弱勢的農民不小心觸犯法規,還要受到如此巨大的懲罰,這還有天理嗎?
請市府向中央反映:地方農民希望中央政府相關單位先自我檢討,根本解決問題,而不是推卸責任給水源水質保護區的農民。尤其千萬不能實施「鼓勵民眾檢舉獎金機制」,否則,將來一定會鬧出很多事情。
圖文:吳振嘉議員總質詢希望暫緩實施「國土計畫法」。
吳振嘉議員總質詢希望暫緩實施「國土計畫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