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監理站站長黃建興表示,當日民眾在監理站櫃台申請更換車牌時,審核人員發現提交車牌的顏色和材質不符標準,並缺少應有的防偽設計,最終在號牌背面確定沒有雷射防偽標籤。此舉證實該號牌為偽造。黃站長強調,使用偽造號牌是嚴重的違法行為,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使用偽造號牌將處以最高罰鍰新臺幣10,800元。此外,製造、販售或使用偽造號牌者將依《刑法》第212條、216條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處理。黃站長呼籲民眾,不要在網路平台等非正規渠道購買偽造號牌,以免觸法。
彰化監理站將進一步加強車輛異動業務中對號牌真偽的查核,積極防堵偽造號牌的流通。同時,將派員針對網站上販售偽造車牌的行為進行巡查,並將搜集的相關資訊提供給警方,協助溯源查緝上游犯罪集團。監理站與警方將攜手合作,打擊非法行為,維護社會秩序。
圖文:偽造號牌闖關失敗 彰化監理站依法送辦。
偽造號牌闖關失敗 彰化監理站依法送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