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德欽、張珊瑜、吳黃玉女、溫玉沛、汪三和、許城誌、賴安全、張韡馨、王昌智/彰化報導】為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政策並維護租稅公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下稱彰化分署)持續推動「交通專案」,加強執行滯欠交通違規罰鍰、使用牌照稅及相關公法債務案件。近日,一名高齡88歲之義務人因欠繳交通罰鍰及相關稅費7萬餘元,名下家族繼承之持分土地遭依法查封;經家屬主動說明家庭及經濟狀況後,彰化分署審酌其實際困難及清償意願,除曉諭義務人應確實遵守交通規則外,並同意以分期方式逐步履行,兼顧公法債權實現與弱勢家庭生活安定。
執行人員調查發現,該義務人曾有無照駕駛、未戴安全帽等多筆違規情形,另欠繳使用牌照稅、地價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罰鍰,案件陸續移送彰化分署執行。分署調查其財產後,迅速依法查封其名下持分土地,以促使其正視並履行法定義務。惟執行人員現場訪查時發現,義務人除年事已高外,並身居陋室,經濟能力有限,日常生活主要仰賴家屬利用假日探視、照顧及提供生活物資,確實無力一次清償全部欠款。家屬得知土地可能進入後續拍賣程序後,因不忍具有家族情感的祖產遭到變價,主動與彰化分署聯繫,表示願在能力範圍內按月代為繳納3,000元,協助義務人逐步清償債務。承辦人員經審酌義務人年齡、收入、生活狀況及家屬照顧負擔,認其確有經濟困難,且家屬具有具體履行意願,爰依個案情形同意以分期方式逐步清償,並持續追蹤繳納情形。
彰化分署表示,行政執行之目的在於促使義務人履行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並非以拍賣財產為唯一手段;對於有資力卻拒不履行者,將依法採取扣押、查封及拍賣等必要措施,對於確有困難且願意誠實面對債務者,則會依法審酌分期履行,在維護公法債權與繳納公平的同時,兼顧個案基本生活需求。彰化分署呼籲,民眾應確實遵守交通法規,收到通知後並應儘速繳納交通罰鍰、車輛相關稅費及其他公法債務;如接獲監理機關或執行機關通知,應主動聯繫承辦人員,切勿置之不理。另建議高齡駕駛人亦應依規定辦理駕照換發,並依年齡及法定程序完成體格檢查、交通安全講習及認知功能測驗等事項,確認駕駛能力後再行駕車,以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彰化分署將持續推動交通專案,秉持依法執行與柔性關懷並行之原則,共同維護交通安全、法治秩序及社會公平。
圖文:交通專案執行不失溫度 彰化分署協助弱勢義務人履行義務 不忍家族祖產遭拍賣 家屬按月代為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