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另南投縣政府環保局為落實垃圾源頭減量政策,於6月份調查轄內飲料店家使用飲料杯材質情形,並召開研商會議,與轄內飲料店業者商討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之替代方案,及實施期程,多數業者均表示依循政府政策執行,陸續朝向使用非塑膠材質之飲料杯或鼓勵消費者自備環保杯的方式。本局亦將配合環境部政策,與全國縣市一起響應,自113年1月1日起全縣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改提供非塑膠材質一次用飲料杯、循環杯借用服務或販售可重複使用飲料杯,每年約可減少近6百萬個塑膠杯的使用。環保局李易書局長也呼籲,違反一次性塑膠杯禁用的規定,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暨同法第51條,處以新台幣1,200元~6,000元以下之罰鍰,敬請業者配合相關規定辦理,也請民眾多加使用環保杯採購飲品,以減少本縣垃圾量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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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許淑華縣長致詞。
圖二:宣布餐會開始。
圖三:不使用免洗餐具供餐情形。
圖四:不使用免洗餐具及塑膠桌巾活動情形。
「綠色飲食新風潮 外燴永續Chill美味」,源頭減量愛南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