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署受理後調查發現該砂石廠名下有一棟坐落在國有土地上的廠房,旋即發函地政機關辦理建物查封登記。年初書記官預備至現場張貼封條時,突然接到負責人電話,表示之前不服水利署徵收這筆費用,曾提起訴願,訴願結果輸掉了,廠房被分署查封,會在3日內儘速繳納。業者當日依約迅速匯款繳清全部款項,執行人員也趕快通知地政事務所塗銷查封登記,耗水費徵收辦法上路剛滿2年之際,分署順利為國庫徵起入帳百萬元。
彰化分署提醒,義務人滯欠耗水費應儘速主動繳納,否則案件移送執行後,分署將扣押存款、應收帳款或查封財產,強力執行以落實並維護臺灣用水正義。另外,用水大戶如有使用再生水、海淡水或投資節水設備,可享耗水費減徵優惠,有助於企業實現ESG,廠商可多加利用。
圖文:用水大戶看過來 耗水費徵收辦法上路2年 彰化執行分署查封建物 砂石廠繳清百萬元耗水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