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本局仁愛分局進一步追查,該槍枝疑似由陳○○持有(68年次、男、無素行資料、職業攝影師、○○射手雜誌撰稿者),經分局通知,陳民主動於26日12時至分局到案說明,初步檢視該長槍係生存遊戲玩具槍,槍管未通、無法擊發。陳民自述今晨於合歡山等雪,因職業關係欲於合歡山武嶺自拍留念,惟當時四下無人,遂自行尋求武嶺鏡頭君(24小時攝影),經查無危害安全之虞。
本案陳民未涉及刑法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相關法令,該生存遊戲玩具槍亦非公告查禁管制物品,由本局仁愛分局偵查隊同仁予以說明及告誡後,由陳民自行帶回。警方在此呼籲,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攜帶獵槍等器具進入園區,請民眾務必遵守相關規定,切勿以身試法。
圖文: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仁愛鄉合歡山武嶺地區有男子持長槍後續追查情形。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仁愛鄉合歡山武嶺地區有男子持長槍後續追查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