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補助方式可由申請人臨櫃辦理或機構代收代送,審核要件如下:1.長照需要等級須達4級(含)以上。2.入住天數須達180天(含)以上。3.補助額度最高12萬元。4.取消排富規定。此外,若當年度入住累計未達180天者,就住滿1/2日曆天之月份,每月給予補助1萬元。長照需要等級由地方政府長照管理中心照顧管理專員以評估量表進行長照需要評估,具身心障礙中度以上者免經評估。
為保障既有住民權益,如於111年12月31日前已入住機構,未經長照需要等級評估或未達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且累計住滿180天者,仍補助111年度入住費用6萬元;如111年度累計未達180天者,就住滿1/2日曆天之月份,每月給予補助5,000元。
民眾若需申請可洽詢全國統一專線1966,即可轉接至各縣市照管中心,或電洽南投縣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專線049-2209595,亦可多加利用南投縣政府衛生局業務專區-長照服務-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南投縣政府衛生局)https://reurl.cc/3x53kL查詢。
圖文:最高補助12萬~「112年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7月1日開始申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