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分署阮蕙芳執行官表示,葉姓負責人原經營銅業公司,因見製酒銷售有利可圖,於105年8月間另外成立酒業股份有限公司,雇用製酒師以食用酒精、香料調製風味近似真酒的威士忌及高粱酒裝瓶,虛偽標示為進口酒出售,涉犯刑法339條加重詐欺罪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經彰化地檢署指揮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彰化縣憲兵隊於106年12月間當場查扣製酒機具設備,嗣經彰化地方法院於110年4月判決確定宣告沒收在案。彰化地檢署於今(111)年5月依刑事訴訟法第473條囑託彰化分署進行沒收物變價程序。
阮執行官表示,本次拍賣的製酒設備存放在花壇鄉公司廠房,經現場履勘各項機具外觀大致完整。值得一提的是其中1台「貼標機」僅使用1年,依當時原廠未稅價即逾百萬元,且經鑑價報告機況近似新品!有興趣的製酒相關業者千萬別錯過這次撿便宜的好機會!彰化分署預計於111年6月27日星期一下午2時至3時開放民眾現場觀覽標的物,詳細資訊及照片請參考分署官網動產拍賣公告或臉書,亦可逕詢承辦股(乙股)書記官。
本次變價方式兼採現場投標及通訊投標,民眾可於111年6月30日上午9時30分持身分證明文件親至本分署3樓登記,並應繳納保證金5萬元,即可入場喊價競標,參與民眾應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量體溫,如有發燒情形請勿入場。考量疫情因素或不便到場者,民眾亦可採通訊投標方式,相關應附文件可至本分署官網通訊投標專區下載。
相關資訊:1.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官網
2.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動產拍賣公告查詢系統
3. 彰化分署乙股連絡電話:04-7269435分機235、254
圖文:遭地檢沒收百萬製酒設備35萬元起標拍賣 彰化分署訂6月27日開放民眾觀覽於30日公開競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