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德欽、張珊瑜、吳黃玉女、溫玉沛、汪三和、許城誌、賴安全、張韡馨、王昌智/彰化報導】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下稱彰化分署)為維護交通正義與社會公義,持續強力執行「交通專案」。近日一名施姓義務人因長期積欠汽車燃料使用費、使用牌照稅及交通違規罰鍰等共145件,連同其先前經營獨資商號所積欠之勞、健保費,總欠款達新臺幣(下同)34萬餘元。經彰化分署多次現場訪查催繳並積極調查財產後,終使義務人主動到場說明,並申請分期清償。
義務人到場表示,供稱其名下欠稅車輛係於民國(下同)106年間因經商不善,為謀周轉而典當予當舖借款,後因無力還款,當舖取得所有權後遂將車輛變賣,然新車主並未依法辦理過戶變更登記。該車輛隨後遭多次轉手,雖然早已不在自己手中,車籍卻仍登記在其名下,並陸續衍生車輛相關稅費及交通違規案件。更嚴重的是,義務人於114年間接獲警方通知到案說明,始知悉該部未過戶之車輛,已遭詐騙集團吸納作為提款、取款之犯罪工具,導致其個人除面臨行政執行外,更捲入刑事案件。義務人對此深感懊悔,坦言若早知一時權宜之舉會衍生如此嚴重的法律後果,當年絕不會將車輛典當。
彰化分署強調,法治社會不容挑戰,不論是交通違規、牌照稅費,亦或是攸關社會安全網之勞健保費,義務人均應依法履行。本案義務人到案後展現面對債務之悔意與誠意,為兼顧法律執行力與義務人經濟負擔,彰化分署最終核准其分期繳納方案:每月繳納2萬元,預計分18期繳清全數欠款。
彰化分署嚴正呼籲所有車主,車輛若經質押、轉讓或不再使用,務必依法至監理機關辦理過戶或報廢手續。切勿私下讓渡或放任車輛流落在外,否則不僅將持續累積巨額稅罰,更可能如同本案落入不法份子之手而觸犯刑法。彰化分署將持續針對惡意欠繳交通罰鍰及稅費之案件採取鐵腕執行,以彰顯政府執法決心,維護交通秩序及公平繳納。
圖文:愛車典當了卻沒過戶 淪詐團犯罪工具還釀成145件欠費 彰化分署交通專案強力執行 促義務人分期清償3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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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車典當了卻沒過戶 淪詐團犯罪工具還釀成145件欠費 彰化分署交通專案強力執行 促義務人分期清償34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