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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農民配合大蒜種植登記 並依規劃合理面積種植

2026-08-17 | 綜合新聞

【記者張德欽、張珊瑜、張祐瑄、張耿慈/南投報導】本(115/116)年期大蒜將於8月下旬開始種植,為穩定明(116)年產銷,農業部農糧署籲請農民切勿搶種,並請農民於本(115)年9月15日起至11月15日止,向農地所在地農會辦理種植登記,以保障自身權益;已至鄉(鎮)公所申辦大蒜自行復耕種植登記者,視同已完成大蒜種植登記。
辦理種植登記適用主產區特殊轉(契)作期規定並納入產銷輔導
農糧署說明,大蒜係易產銷失衡敏感作物,未列入糧食產業調整與轉型計畫地方特色作物,但考量大蒜生育期間長及各地種植習慣不同,該署為保障農民權益,雲林縣等大蒜主產區農民完成大蒜種植登記後,轉(契)作期自10月至翌年4月30日止,休耕期自5月1日至8月31日止。未來大蒜倘發生產銷失衡問題,將優先以種植登記有案之農民為輔導對象。農糧署特別提醒農友,維持合理種植規模方能保有合理收益。本年大蒜採收面積高達5,548公頃,高於合理種植面積5,000公頃,且適逢國際蒜價低,進口量增加,3至4月採收大蒜期間發生產銷失調情形,經該署啟動產銷調節措施,才得維持合理收購價格。農糧署籲請農民依照規劃合理面積種植,才能有效保障收益。
輔導大蒜機械化種植 以解決缺工問題
農糧署進一步說明,為有效解決大蒜種植缺工問題,並提升大蒜種植效率,自111年起與臺南區農業改良場及大蒜產業策略聯盟共同推動大蒜機械化種植工作,補助農民團體購置大蒜播種機34臺,並成立機耕團隊,以協助農民機械播種。倘有機械種植大蒜需求之農民,請逕洽大蒜策略聯盟執行秘書廖謀協助媒合(電話:05-598-9455)。

圖文:請農民配合大蒜種植登記 並依規劃合理面積種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