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衛生局長曾梓展回答,菸害防制法已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電子菸全面禁止,並且修正禁菸年齡從18到提高到20歲以下,販賣更最高開罰5千萬,目前己進行修正自治條例預計明年通過。
黃佳恬議員表示,應加強查核避免青少年接觸菸品,擴大無菸學習環境。要求衛生局加快制定「臺中市菸品自治條例」著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50公尺內禁止販賣、供應或展示。
同樣身為媽媽的黃議員強烈呼籲,要嚴格禁止販售電子煙給未成年青少年,確保孩子在健康的環境中成長,與市長媽媽共同守護台中青少年的健康。
圖文:黃佳恬議員:守護青少年健康 絕不讓步 禁止販賣菸品給未成年青少年。
黃佳恬議員:守護青少年健康 絕不讓步 禁止販賣菸品給未成年青少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