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成添表示,包含大坑在內,有許多在山區自有農地耕種的農民,這些人世世代代在當地耕種近百年,現在農地持有者年事已高,要把農地傳給子女時,卻發現現行法規將風景區之農地排除在申請農健保標準之外,即使後代子女合法繼承耕地且有耕作事實,依然無法加入農健保享有保障。
陳成添指出,自己擔任農會代表接到許多大坑農民陳情此事,顯示當初中央在訂定此一法規時設想不夠周全,導致許多農民被排除在農健保之外,相信周邊各縣市也有遇到此問題,遂提案建請市府農業局聯合周邊縣市一同向中央反映,請中央重新修訂法規用「實耕者認定」方式,讓農民得到應有的權益保障。
農業局張敬昌局長說明,107年農業部函釋「土地位於都市計畫風景區或風景保育區,不符農保審查辦法」,基於信賴保護原則,92年以前持有農地、已加保且持續從事農作者,可繼續保有農保資格,但92年以後取得農地者無法加入農健保,這方面確已損及農民權益,會再會同其他縣市研討、向中央爭取。
圖文:風景區農民無法加入農健保 陳成添議員籲農業局聯合其他縣市向中央反映。
風景區農民無法加入農健保 陳成添議員籲農業局聯合其他縣市向中央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