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耕作期間自由選 量身打造最合身
農糧署表示,配合國內農友多元耕作特性,除公糧另有規定外,開放農友可自行規劃耕作期程,以符合「耕作起始日為114年各月1日、11日、16日或21日,結束日為各月10日、15日、20日或最後一日,且須為連續4個月以上」的耕作期間(例:2/1-5/31或3/16-7/15)申報1次耕作措施為原則,全年申報上限為2次;但不同耕作措施之耕作期間不得重疊,另生產環境維護措施每年限申報1次且不得跨年度,其餘措施之耕作期間得跨年度種植(例:9/16-翌年4/15)。不熟悉自選方式或已配合當地耕作習慣的農友免擔心,可參考縣市政府推薦「在地農友耕作模式」,各種經典耕作組合「套餐」任君挑選。
該署再次提醒農友,倘實際種植情形有異動、與原申報內容不符時,務必在原申報耕作期間開始之前,至原申報地辦理更正,耕作期間一旦開始,將無法受理變更申報唷!
由於每年都有少數農民遺漏或忘記申報而喪失獎勵機會,農糧署特別強調,本計畫採實質登記制,無論參加哪種措施,都必須於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作業,逾期一律不予受理。請農友儘早完成申報,安心好過年!
圖文:相揪來申報!114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受理申報自1月2日至2月8日止。
相揪來申報!114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受理申報自1月2日至2月8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