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議員指出針對開發基地土管規定『前院退縮4公尺、後院退縮3公尺』以及『基地線任選一側留設寬度1.5公尺庭院』的部份,雖然都發局正檢討修正道路前面基地線距後面基地線深度,經扣除法定退縮空間(前院、騎樓或無遮掩人行道)及後院,深度不足6公尺者,免留設後院。但仍然對原地主權益受損嚴重。
林議員訴求應該保障在103年發布中科特定區都市計劃實施前所持有的地主(分割完竣且已有建物者),可主張保留原來應有的權益,不受新訂規範限制。以及建蔽率及容積率要有所調整,林議員再主張建蔽率可以彈性的略縮,但容積率應該要提高,最主要是東海里分割完竣且已有建物者基地偏小,在建蔽率彈性的略縮,但容積率應該要提高才是解決里民的困擾。都發局黃局長也表示容積率、建蔽率這個部份都發局會在通盤檢討的時候,參考東海里土管還有目前區域的特色跟條件,會針對民眾的需求在土管的部份再稍微調整。
目前東海里是完全没有活動中心的設立,林議員也提及因該里無適合之公共設施用地,請黃局長於東海里現正辦理都市計畫開發的案子,規劃公共設施用地回饋的部份,預留未來東海里可興建活動中心的用地。黃局長也表示都發局會朝多元立體化的方式來做思考。
圖文:[爭取東海里民財產權益 林孟令訴求放寬土管限制、恢復容積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