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保局表示,新措施主要為推動排氣管噪音認證從源頭管理,將機車排氣管納為應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項目,已修正發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15,此外,在113年過渡時期台中已有6,600餘輛次提出檢驗申請,其中經環保局審查、檢驗合格或自主改回原廠排氣管車輛,合計達3,700輛次以上,自今年起改裝排氣管應使用符合車型的環境部噪音管制認證排氣管,共同維護環境安寧。
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若民眾使用非原廠、未完成認證登記的排氣管或經檢測噪音超標將依法進行開罰,113年台中已建置50組智慧監錄站並執行125場次環警監聯合稽查及430餘場次移動式科技執法聲音照相場次,其中查獲經檢驗後再改裝經環保局裁罰計有208餘輛次,並曾在烏日區查獲一部大重機,於113年8月7日經環保局檢測合格,隔日(8月8日) 馬上再次改裝變更排氣管,經環保局科技執法查獲違規遭罰3,600元並命立即改善;陳局長呼籲愛改裝車主,切勿以身試法,環保局將持續加強相關管制作為,透過執法與檢測雙管齊下,共同打造安寧的生活環境,攜手守護市民的居住品質。
圖文:機車改裝排氣管登記制度 元旦正式上路。
機車改裝排氣管登記制度 元旦正式上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