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中指出,根據住宅發展處提報的113年住宅基金預算,他發現到目前要做的21處社會住宅,大約可以提供七千多戶的居住量,但需向銀行籌借總共460億元,每年即便只付1%利息,也需要4.6億元,而伴隨社會住宅需求量越來越高,住宅基金的債務只會越疊越高。
李中認為,都發局應思考突破法規,用相同的條件,讓民間來幫忙蓋社會住宅,並做妥後續維修與管理,透過不動產證券化,借他們的錢來完成相關的社會住宅,這就是借雞生蛋概念,不要甚麼都由政府的公務人原來執行,自己還債臺高築,那會顯得沒效率。
李正偉局長說,現階段要做的話,還要突破不動產的法律,但對整個政府的財務預算跟經費負擔的部分,李中議員的建議提供新的思考,他們會再加以討論。
圖文:李中建議都發局思考,社會住宅讓民間來興建及營運。
李中建議都發局思考,社會住宅讓民間來興建及營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