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表示,違規車輛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噪音管制法》裁罰,最高可處新臺幣2萬4,000元,並依法移送或檢驗。若涉及遮蔽或變造號牌及飆車競技行為,將依法重罰,必要時追究刑責。
日前,斗六分局更於台3線文化路與引善路口,配合環保局進行聯合稽查,共取締違規汽機車18件,其中變更排氣管6件,另有4件噪音檢測不合格案件,依法移送後續處理。
斗六分局長李宗儒強調,警方對噪音車、非法改裝及飆車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無論白天或夜晚,只要發現違規車輛,立即攔查蒐證,並同步通報環保及監理單位,絕不寬貸。他指出,任何危及居民安寧或用路人安全的行為,警方都將嚴格執法,以還給社區安寧、守護道路安全為首要目標。
斗六分局呼籲,民眾若發現噪音車或飆車競技情形,可透過「噪音車檢舉網站」或撥打110報案專線,提供車牌、影像等相關資訊,與警方攜手共同守護社區安全。
圖文:斗六警強力取締噪音車與危險駕駛 還居民安寧、護道路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