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表示,請住(商)家確實保持騎樓及道路暢通,以利用路人及行人通行。並重申商家如將騎樓以固定或活動式遮攔加圍或封閉營業及利用廢棄物占用等,嚴重影響行人通行情形,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款,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以保護行人及用路人的權益。
分局長黃念生呼籲,請住(商)家確實保持騎樓及道路暢通,以利用路人及行人通行,民眾若發現騎樓、人行道或道路有路障阻礙交通情事,可立即撥打110或轄區派出所電話報案,共同淨化用路環境,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圖文:斗六分局執行清道勤務 淨化市區交通環境。
斗六分局執行清道勤務 淨化市區交通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