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化局表示,為保障及尊重街頭藝人的藝文創作,鼓勵多元發展,文化部現已改為申請登記制,彰化縣政府每年辦理二次,分上下半年各一次,申請期間為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及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證照有效期限三年,明列於街頭藝人證上,屆期自動失效,更多詳情請洽文化局官方網站最新消息。
近年來,街頭藝人表演已常見於全國各地活動場域,許多藝人巡迴展演,為城市帶來活力與藝術氛圍。彰化縣政府期待透過街頭藝人的努力,將能營造更具活力的文化環境,豐富民眾的生活,並促進社區與藝術的連結,透過每一位街頭藝人的熱情與創意,不僅讓街頭表演文化蓬勃發展,成為展現地方特色與吸引觀光的亮點,更能豐富國內街頭表演藝術的發展,拓展更完善的表演空間,打造友善的演出環境,共同迎接更加充滿創意的文化藝術未來。
圖文:彰化縣政府受理114年街頭藝人證申請登記。
彰化縣政府受理114年街頭藝人證申請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