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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議員陳淑華關心台中市第二預備金動支情形

2022-08-17 | 生活娛樂, 綜合新聞

【記者張德欽、張珊瑜、張祐瑄、蘇俊廷/中市報導】陳淑華說,各機關動支第二預備金必須符合預算法第70條的規定,計畫因事實需要致原經費不敷時,或原列計畫因增加業務量致增加經費時,及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才能申請動支。
陳淑華表示,根據審計報告,台中市第二預備金近三年的保留情況年年增加,108年保留數佔第二預備金比例35.58%,109年39.44%,110年竟然高達66.67%,保留不僅過半,甚至高達2/3的金額保留。
陳淑華說,110年保留比率超過80 %有36個計劃,甚至有20個計劃金額全數辦理保留,109年保留到110年的也有11項計劃,這樣各級機關申請根本不符合第二預備金動支的精神。
陳淑華批評,這是什麼情況?是市府執行有嚴重問題?有錢也花不出去?第二預備金屬臨時事項的預算使用,還是這些支用項目,一點也不臨時、一點也不急。可以保留再保留!這些動支第二預備金的事項如果沒那麼臨時,沒那麼急迫,陳淑華要求應該編列在年度預算當中,覈實編列才符合預算法的精神。
圖文:台中市議員陳淑華關心台中市第二預備金動支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