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德欽、張珊瑜、游冬郎/南投報導】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為減輕全國僅持有單一自住房屋者的房屋稅負擔,坐落於南投縣之房屋如符合以下4要件:1.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情形、2.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並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3.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4.房屋現值在162萬7,500元以下,116年期房屋稅即可適用優惠稅率1%。
稅務局指出,南投縣116年期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在162萬7,500元以下者,可適用房屋稅率1%,目前約有5萬戶受惠。若超過該房屋現值之自住房屋,雖無法適用房屋稅率1%,仍可按自住稅率1.2%課徵。
稅務局提醒民眾,符合要件之房屋如尚未申請按自住稅率課徵房屋稅,記得在明(116)年3月22日以前向房屋所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116年期即可適用,逾期申報者,則從次年期才能適用。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96969洽詢。(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
圖文:南投縣116年期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162萬7千500元以下者,可享房屋稅優惠稅率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