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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澄清急診傳暴力事件一護師遭毆

2026-01-22 | 生活娛樂, 綜合新聞

【記者趙宏進/中市報導】臺中市中港澄清醫院急診室1月21日凌晨4點左右傳出暴力事件,由119救護車送來約30歲體重108公斤林姓病人到急診室,病人左手有割腕傷口。 病人情緒激動口出髒話,作勢欲毆打急診醫師,又突襲毆打詹姓護理師右側頭部,出現腦震盪症狀,尚屬穩定住院觀察,全案由院方報警偵辦中。
中港澄清醫院表示,急診醫師在急救室幫該病人檢視傷口,請病人脫外套時,病人憤怒大聲說:「我不要處理傷口,我不要縫合傷口。」並衝下床作勢毆打醫師,急診室立即以警民連線通報警方,醫院警衛也立即協助處理。
病人持續情緒激動、口出髒話,並作勢欲毆打急診醫師,經醫院警衛及家屬制止並安撫至急診大門口外面休息冷靜。
詹姓護理師想跟患者溝通繼續就醫,該病人突然出拳毆打詹姓護理師右側頭部,曾短暫失去意識,有臉部擦傷及挫傷,眼睛模糊、頭暈、想吐、頸部疼痛,出現腦震盪症狀。
周思源總院長與護理部黃麗玲主任,當日一大清早即至急診關心及慰問護理師,蔡哲宏副院長也至急診了解經過,同時指示急診護理長進行相關通報。詹姓護理師經腦部電腦斷層檢查,目前腦震盪狀況尚屬穩定,仍住院中持續觀察頸椎是否受傷。
院方指出,醫療法自103年即修法,為保障就醫安全,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公然侮辱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違反者警察機關應排除或制止之;如涉及刑事責任者,應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違反相關法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如觸犯刑事責任者,應移送司法機關辦理。對於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施予暴力,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蔡哲宏副院長表示,該院嚴重譴責醫療暴力,一直以來採暴力零容忍的態度,有關此次事件,該院已由職安室通報衛生局與地檢署,將依相關規定配合警方與地檢署辦理後續提告等程序,也會持續關心受傷同仁的身體狀況與心理支持。

圖說:中港澄清醫院急診室傳暴力事件,一位護理師突遭病患毆傷住院觀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