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當的「放生活動」違反{ 生態學 }及{生物適應能力}等,已經造成虐待動物、破壞生態及公共危險的後果。在台灣,有一些團體因為放生活動規劃不當而遭到惡評。隨意放生有時會造成被放生動物死亡,被放生動物也有可能傷及人類或其它動物,甚至可能在放生地造成外來種入侵的問題,導致當地的生態破壞,這種「放生」反而成為「殺生」不可不慎!
一些「商業放生」,採購付款請獵人去捉生物回來,準備「護生法會」盛會。在捕捉動物的時候,實際上也造了殺業。這類放生行為大多造成反效果:殺害了不少動物、破壞環境。為了放生而捕捉動物的「放生經濟」,已違背「放生」的真實意!有些店家都會販售鳥、魚等動物,也有人集體養殖動物、捕捉動物並加以販售,以供信徒「放生」。
在被放生生物的運輸過程中,若未給予妥善的環境與照顧,或是選擇放生的地點不當,都可能造成生物的死亡,即使能存活也只是少數。
真實「放生」是希望君子有仁心。《孟子.梁惠王上》:「君子之於禽獸也,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遠庖廚也。」
賴義鍠議員呼籲「放生」要依循現代生物學及生態學知識,避免「商業放生」更不要,【誤解「放生」真實意!將毒蛇飛禽水族亂野放!破壞生態險象環生!】賴義鍠議員再次呼籲臺中市政府令狐榮達副市長能召開跨局處會議,請農業局能與民政局跨局處合作,向各宮廟宣導「放生真實意! 」
其實素食、植樹造林以及節約資源等也可視為「放生」的行為,功德無量。
圖文:一般人【誤解「放生」真實意!將毒蛇飛禽水族亂野放!破壞生態險象環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