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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期重劃案耗時17年 法定重劃完成起徵地價稅 朱暖英:交地時公設未完成 不能算重劃完成」

2024-05-06 | 生活娛樂, 綜合新聞

【記者張德欽、張珊瑜、張祐瑄、張耿慈、官庭瑪/中市報導】台中13期重劃案,開發期程歷時至今,已耗時17個年頭,交地進度已完成99%。然而,過往無論是第11、12期重劃,計畫完成期程大約落在3至4年,最多不會超過5年。13期重劃卻延宕十多年,導致13期的民眾,比其他重劃區的民眾,得多3倍的時間在外地租屋,付了十多年租金,也有人被迫停止廠房租賃,造成的租金收入損失,他們又比別人多好幾十年。
朱暖英議員5月6日質詢地政局,13期重劃何時可以全部重劃完成,徵收地價稅是以重劃完成還是以交地時間完成算起。朱暖英說,13期重劃案是一個計劃,計劃裡公共設施未完成,公園未做好,道路也還沒通,即便交地了也不能視為重劃完成。其實,重劃後的抵費地也是民眾的貢獻,讓台中市政府市庫增加幾百億的收入。政府重劃延宕沒有租金補貼,重劃盈餘也沒有分地主,如果未完成重劃計劃,就要起算徵收地價稅,民眾一頭牛被剝了好幾層皮,政府攏包贏的,實在不合理。
地政局局長吳存金表示,目前13期重劃已完成99%,道路也在四月三十日全面開通,起徵地價稅法定是以重劃完成時間開徵。
議員朱暖英表示,地政局即便交地但重劃區內公設未完成就徵稅,市府就應該重新認定重劃完成時間。不然,根本就是欺侮百姓,重劃計劃未完成,公共設施公園還沒做好,道路也還沒通,就要徵收地價稅不合理,好比一個新建案,屋主買房,房子雖交屋,但公共設施未完成,建商就收管理費是不可行的,同樣的道理。呼籲地政局要重劃完成才為徵收地價稅的時間,不要讓民眾在短期到處籌錢或賤賣土地繳稅。
圖文:「13期重劃案耗時17年 法定重劃完成起徵地價稅 朱暖英:交地時公設未完成 不能算重劃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