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德欽、張珊瑜、張祐瑄、張耿慈/南投報導】南投縣政府為加強照顧特殊境遇家庭弱勢民眾,解決其生活及經濟困境,依據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提供7項扶助措施,幫助有迫切需要的「特殊境遇家庭」減輕生活經濟壓力,連結相關福利資源,並協助其自立自強及改善生活狀況。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7項扶助措施包括:緊急生活扶助、子女生活津貼、子女教育補助、傷病醫療補助、兒童托育津貼、法律訴訟補助、創業貸款利息補助等。其中子女教育補助及創業貸款利息補助於取得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認定後,由申請人向子女就讀之學校或勞動部提出申請,其餘由本府辦理補助。
申請資格需設籍南投縣,申請人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二點五倍及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一點五倍,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金額。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65歲以下,其配偶死亡,或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 尋未獲達6個月以上。(二)因配偶惡意遺棄或受配偶不堪同居之虐待,經判決離 婚確定或已完成協議離婚登記。(三)家庭暴力受害。 (四)未婚懷孕婦女,懷胎3個月以上至分娩2個月內。(五)因離婚、喪偶、未婚生子獨自扶養18歲以下子女或祖父母扶養18歲以下父母無力扶養之孫子女,其無工作能 力,或雖有工作能力,因遭遇重大傷病或照顧6歲以下子女或孫子女致不能工作。(六)配偶處1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1年以上,且在執行中。(七)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評估因3個月內生活發生重大變故導致生活、經濟困難者,且其重大變故非因個人責任、債務、非因自願性失業等事由。
本項扶助申請人不限性別,新住民與設籍南投縣縣民辦理結婚登記並實際居住南投縣者,於尚未取得本國國籍前,亦可提出申請。不論是單親爸爸、單親媽媽或是隔代教養家庭,民眾若有協助需求,可洽詢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電話:049-2245641或親至各戶籍地鄉(鎮、市)公所特境扶助業務承辦窗口辦理。【南投縣政府廣告】
圖文:南投縣特殊境遇家庭扶助104年至113年已有10萬多人次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