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衛生局局長陳南松呼籲製造業、物流業、餐飲業、販售業倉儲業等相關業者,在販售保存食品時,應依食品的保存條件保存,冷凍食品之溫度應保存在攝氏負十八度以下、冷藏食品溫度應保存在攝氏七度以下、凍結點以上。民眾寄送低溫宅配前,也應將欲寄冷凍冷藏食品預冷至適當溫度,收到或購買低溫宅配食品後也應迅速放入冰箱,確保產品新鮮度。
局長陳南松提醒消費者,購買冷凍冷藏調理食品前應確認食品外包裝標示,食品保存條件是須常溫、冷藏或冷凍、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有效日期等,拆封後若無法立即食用完,應將食品依其保存條件存放於冰箱內,避免食品變質腐敗、以保障食用安全。南投衛生局將持續不定期進行相關業者稽查,以維護民眾飲食衛生安全。民眾如有食品衛生安全問題及消費疑義,可電洽本局服務專線049-2231994。南投縣政府衛生局關心您!
圖文:南投衛生局112年度物流及冷凍冷藏食品稽查結果均符合規定。
南投衛生局112年度物流及冷凍冷藏食品稽查結果均符合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