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德欽、張珊瑜、林進殿、趙志剛/南投報導】南投地檢署鄭宇軒檢察官偵辦南投縣第1選舉區(南投市、名間鄉)某縣議員候選人及南投市第3選舉區某市民代表候選人之謝姓、吳姓樁腳現金買票賄選案,繼聲押吳姓樁腳獲准後,於今日拘提廖姓市民代表候選人到案,查得廖姓候選人提供資金透過吳姓、謝姓樁腳,向選區有投票權之選民以新臺幣(下同)1000元之代價交付賄賂,請求選民投票支持該縣議員、廖姓候選人,訊後認廖姓候選人涉犯投票行賄罪嫌重大,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陳俊宏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投縣調查站、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中興分局、內政部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南投縣專勤隊,偵辦何姓樁腳為南投縣第2選舉區(草屯鎮、中寮鄉)某縣議員候選人現金買票賄選案,經通知何姓樁腳、12名選民到場,查得何姓樁腳向選區有投票權之選民以每票500元交付賄賂,請求選民投票支持該縣議員候選人,訊後認何姓樁腳涉犯投票行賄罪嫌重大,諭知交保5萬元。
為迅速有效打擊賄選犯行,本署依照臺灣高等檢察署指示由檢察官進駐賄選熱區分局,即時處理賄選情資,展現檢警調堅決查賄決心,並呼籲候選人及其樁腳、選民,如已買票或賣票,請儘速向本署或司法警察機關自首,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於犯罪後6個月內自首、偵查中自白,都可減輕刑責,因而查獲候選人者還可免除刑責。
民眾知有賄選行為,請勇於提出檢舉,對於檢舉人之身分絕對嚴格保密,且因而查獲賄選者,可獲得最高500萬元檢舉獎金。
本署24小時檢舉賄選專線:049-2242276、傳真機:049-2242976、電子信箱:ntcmail@mail.moj.gov.tw。亦可撥打檢舉賄選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按4或掃描本署QRCODE直接檢舉。